济南复工复产企业报备后 可组织开工生产
发布时间:2020-2-11 10:29:00
近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及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可向属地区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后,有序组织开工生产。
据了解,济南要求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防控小组及防控人员须经过防控知识培训,照指挥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按操作规范对工作区、生活区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消毒,严格执行进出厂区人员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把好员工“入口关”“排查关”“隔离关”“防控关”。并且建议暂不派遣工作人员赴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出差。
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可向属地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后,有序组织开工生产。
济南区县指挥部接到企业申请后,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的原则,落实防疫要求,及时做好开工备案,并及时上报市指挥部。
济南工信局还表示,要强化生产服务保障,紧盯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原辅料、资金、设备、物流等服务保障和相关政策落实,最大限度鼓励企业开足马力、扩大产能、保障供应。紧盯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确保新开工的项目尽快开起来、在建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依靠大项目、大工程建设带动促进全面复工投产,实现稳增长、稳投资、稳发展。
同时,紧盯重点领域服务保障,针对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安排专人驻场、靠上服务,以更大力度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保增长。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按照“六稳”要求,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严格落实“日调度”制度,市发改、工信、商务、住建、交通、国资、金融、口岸物流等有关部门要每日调度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等信息,加强研判分析、制定有效措施,促进济南市经济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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